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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遏制辍学风

1999-07-12 来源:光明日报 南琳 我有话说

报载,湖北省竹山县一些拒不送孩子入学的家长,日前被当地政府送上了法院。见此报道,心中感慨顿生。

毋庸讳言,时下一股辍学风在农村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,贫困地区表现尤甚。究其根源,是新的“读书无用论”在作怪。一些家长认为,与其读书花钱,不如让孩子早点回家赚钱,书读多了有啥用,能识几个字就行了。这种愚昧的认识,怎不令人忧心如焚。

中小学生正是长知识、增才智的重要时期,如果基础打不牢,其一生的发展都会受到严重影响。正如教育专家所言,二十一世纪将是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世纪,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试想,文盲、半文盲有什么资格参与未来社会的激烈竞争?即使今天种田、打工,没有一定的文化也行不通。辽宁省农调队曾对全省农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过抽样调查,结果文盲、半文盲家庭收入最低,随着知识层次升高,收入也逐渐上升。近年来,广州、深圳等沿海城市的许多厂家已明文规定,拒收高中以下学历者打工。可以说,不论现在还是将来,没有知识都将难于在社会上立足!

那么,如何才能有效地遏制辍学风蔓延?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一个方面,但光凭此招收效是有限的,因为一辈子吃了没知识亏而浑然不知的家长大有人在,他们头脑中读书无用的观念可谓根深蒂固。因此,根本还得靠法,因为不送孩子上学也是犯法。

也许有家长感到不可思议:孩子是我的,上不上学是我自己的事,犯了哪家子的法?此言谬矣!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;不送孩子上学,就是违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。该法明文规定: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长,要保护适龄儿童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,使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。不论是谁,只要剥夺了孩子的这个权力,就是不折不扣的犯法!

不少事例表明,只要拿起了义务教育法这柄“尚方宝剑”,遏制辍学风就不是难事。就说竹山县,家长坐上被告席的结果,是辍学的孩子重新背上了书包。又据报载,宁夏中宁县的一些乡镇,先前适龄孩子入学率不足70%,该县近年狠抓了依法劝学,使入学率稳定在100%。在这里,法的强制性和震慑力,是其他任何手段都不能替代的。

遗憾的是,我们一些地方在对待辍学风上,法的意识十分淡漠,只知道被动地苦口婆心地劝,跑断腿、磨破嘴,就是不知道、不善于用法,致使辍学率居高不下,有的地方甚至越演越烈。为此,我们非常有必要提醒一句:快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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